上海 · 静安
7×24 小时接听来电咨询电话158-2183-2774

专利侵权抗辩:现有技术、先用权与不落入保护范围

收到专利侵权警告或起诉状,不一定要立即谈赔偿。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与保护范围比对,都是可以主动核查的方向。

专利侵权判断通常分为两步:先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再判断被控技术方案是否落入该范围。被告的抗辩也围绕这两步展开,而不是只争论“我们也是自己研发的”。

权利要求与全面覆盖

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被控方案需要落入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缺少任一必要技术特征,通常不构成相同侵权。等同侵权还需判断手段、功能、效果与是否容易联想到。

现有技术抗辩

被控技术方案属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或者与现有技术无实质性差异的,可以不构成侵权。现有技术可以是一篇文献、一件产品、一次公开使用。抗辩时应提交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开时间、内容与可再现性。

先用权抗辩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可能享有先用权。先用权不能单独转让,范围也受限制,需要保留研发、采购与生产记录。

无效宣告的配合

若专利本身稳定性不足,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无效。无效程序与侵权诉讼可能并行,法院可能中止审理等待无效结果。是否申请无效,应结合证据强度、商业目标与时间成本判断。

合法来源与损害赔偿

使用者、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可能被判停止使用或销售。赔偿数额会考虑侵权获利、权利人损失、许可费倍数与主观过错。企业应保留采购合同、发票与供应商资质。

实务提示收到警告函后,先核对专利权利要求与自身产品技术特征,不要在未分析前作出承认侵权或承诺下架的书面回复。

商标与品牌保护可参考 商标注册与维权,商业秘密可参考 商业秘密保护,或了解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本文仅作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对结果的承诺。具体问题请结合事实、证据与合同约定,与执业律师沟通。

7×24 HOURS

电话咨询

说明基本情况与时间节点,我们会先判断问题的紧急程度与可行路径,再讨论是否需要面谈或委托。

158-2183-2774
7×24 小时接听来电
  • 上海静安 · 预约到所沟通
  • 首次沟通了解情况、材料与时间安排
  • 企业事项与个人事务均可先电话说明

预约到所

提前电话确认时间,我们会安排对应领域律师接待。

电话预约158-2183-2774

7×24 小时接听来电

接待安排

工作日与周末均可协调,来访前请先电话确认。

查看联系方式与交通

本站不设在线表单。请通过电话或到所沟通,以便及时确认事项与时间。

电话咨询预约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