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不是第三次审理,也不是对事实的全面重查。法院通常围绕法定再审事由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可能启动。申请再审前,应先评估是否有新证据、程序违法或法律适用错误。
常见法定事由
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是伪造或未经质证、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应当回避未回避、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不同事由的证明难度不同。
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通常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新证据等特定事由申请的,起算时间可能不同。逾期申请,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向哪里申请
通常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涉及调解书、支付令等特殊文书的,路径可能不同。申请材料应写明事由、事实与证据。
检察监督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作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监督同样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启动。申请时应提交生效裁判、再审申请与相关证据。
再审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申请再审通常不停止判决执行。为避免执行造成不可逆后果,可以评估申请中止执行、提供担保或与对方协商。再审改判后,已执行部分可能涉及执行回转。
二审策略可参考 一审败诉后的上诉,执行问题可参考 强制执行中的财产线索与执行异议,或了解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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