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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器

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本工具估算需额外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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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因此通常需另行支付200%。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

BASIS

计算依据与说明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上述300%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践中通常理解为在已发工资之外另行支付200%。日工资收入按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FAQ

常见问题

离职时未休年假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年休假可以跨年安排吗?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免责说明本计算器结果仅为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对案件结果的承诺。个案处理请结合完整证据与具体情况,电话咨询 158-2183-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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